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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助力长江大保护,修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受损生态,7月19日,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农业农村局“行政磋商”后,监督5起非法捕捞案件9名当事人在我市汉江人工增殖放流点放流1436公斤成鱼和120万尾鱼苗。
承办检察官介绍,这5起非法捕捞案发生于今年3月30日至5月27日。9名涉案当事人分别在汉川汉江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、汉北河汉川段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,采用锚钩、电捕鱼等禁用捕捞设备进行非法捕捞,共计捕获13.95公斤成鱼和502.5公斤螺蛳。市人民检察院认为,上述5案当事人破坏了汉江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环境,应承担修复受损水生生物资源的侵权责任。该院在案件尚未进入刑事判决前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磋商机制,并于7月6日、15日就5案涉及的公益受损修复问题,与市农业农村局集中进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,并达成磋商意见:9名涉案当事人在汉江放流成鱼和投放幼苗鱼,修复受损生态。
7月19日,在承办检察官和市渔政执法人员的现场监督下,5案9名当事人在汉川汉江段人工增殖放流点,放流了1436公斤成鱼和120万尾鱼苗。
“由于采取集中放流,执行过程中引来了不少围观群众,成了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。”
据悉,2018年至今,市检察院共监督30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当事人进行了增殖放流,放生成鱼6964.4公斤、幼鱼苗260.2万尾,修复了受损水生生物资源,保护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生态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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